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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渝府发〔2006〕55号

颁布时间:2006-05-30 18:17:1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被评为“重庆市民营经济十强区县”的九龙坡区等10个区县(市)、被评为“重庆市区县民营经济发展奖”的涪陵区等5个区县、被评为“重庆市民营企业五十强”的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民营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5年度“重庆市民营经济十强区县”

  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永川市、巴南区、北碚区、江津市、璧山县。

  二、2005年度“重庆市区县民营经济发展奖”

  涪陵区、荣昌县、万州区、大渡口区、渝中区。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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