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指导意见

内政字[2006]142号

颁布时间:2006-05-15 14:28:07.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提高我区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加快建设节约型内蒙古,现就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必要性

  (一)我区资源虽然较为富集,但是多数资源不可再生。发挥我区资源优势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这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内蒙古的内在要求。

  (二)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示范区域。选择我区具有一定条件的工业开发区(园区)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对于总结经验,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节约型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区工业产业集中度较高,重化工业具有加速发展的态势。目前我区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都是以资源为优势,同时也是资源高投入的产业。围绕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创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推进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达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四)目前,我区以工业开发区(园区)为依托,区域性循环经济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部分重点工业开发区(园区)和骨干企业已走向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路子,发展起了各具特色的生态工业产业链,初步形成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自治区创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奠定了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规划、引导、协调和服务。通过示范区的带动,推动全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努力把我区工业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在示范区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构造和工业生产过程中,全面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落实“减量第一”的要求,使示范区内各企业尽可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加强从原料进入示范区乃至产品、废物出区后的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

  二是示范区的企业必须大力采用高新技术、先进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标准,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突出抓好关键工程项目(企业)间工业生态链建设,具备完善的配套措施,使示范区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示范区建设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体制。

  四是示范区建设与社会发展和地方特色经济相结合,与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三、重点和目标

  (一)蒙西重化工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以乌海市为核心区,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和阿拉善盟乌斯太。

  2.发展思路。围绕蒙西重化工工业基地,大力发展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等四大支柱产业,构筑以煤化工、氯碱化工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工业共生和物质循环为特征,努力培育接替产业,以园区为载体构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3.循环产业。煤化工产业链:提高煤炭资源转换和综合利用水平,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为龙头,形成煤、电、特色冶金产业链;以原煤、精煤为代谢核心,发展煤化工、煤焦化工产业链;以煤系高岭土、煤矸石、粉煤灰、炉窑尾气为废物代谢核心,发展CO2基可降解塑料、超细超白高岭土、纳米材料等高新技术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氯碱化工产业链:以原盐为基础,发展盐的深加工产品,延伸金属钠、液氯、多晶硅等产品产业链。

  4.支柱企业。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海市神腾能源公司、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中盐吉兰太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太西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庆华集团、鄂尔多斯市电力冶金股份公司。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5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5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

  (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白云鄂博及周边矿区。

  2.发展思路。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做精做强板材、无缝管、重轨、线(棒)材精品生产基地和稀土产业基地。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化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3.循环产业。钢铁产业链:以白云鄂博和周边铁矿为依托,通过提高采选、冶炼、轧制等技术装备水平,形成以重轨(型钢)、无缝管、板材、线(棒)材为代表的精品生产体系,不断开发以板、管、轨、线(棒)材四大精品为主的多品种系列化钢铁产品。稀土产业链:通过稀土和铌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开发稀土和铌在钢材中应用的产品,逐步形成以稀土化合物、稀土金属、高纯稀土和稀土功能材料为主导的系列化产品。

  4.支柱企业。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主要目标。到2010年,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优质、低耗、高效、清洁的现代化大型钢铁企业。实现生铁产量950万吨、钢1020万吨、钢材950万吨,稀土精矿7万吨。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0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0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9.5%。

  (三)包头铝业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以包头生态工业(铝业)园区为核心区域,向包头市东河区110国道以北及以南至黄河二道坝堤拓展。

  2.发展思路。以铝电联营为核心,以铝业为龙头,以电力为基础,重点发展电力、电解铝、铝深加工、铝合金铸件和建材等相关产业。示范区内工业系统各产业之间通过物质交换形成工业生态链,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降至最少,经济效益较大幅度提高,不断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3.循环产业。电力产业链:以电力为基础,发展集中供热、粉煤灰新型建材等产业。铝产业链:以铝业为龙头,配套发展炭素、电解铝、铝轮毂、铝箔、铝合金铸造等深加工上下游产业。

  4.支柱企业: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包头东河热电厂、包头一阳轮毂有限公司、包头成基电子有限公司、包头普基包铝精铝有限责任公司、包头欧艺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包头市精正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以铝电联营为核心,电解铝和铝深加工为主线的高技术、低污染、环境优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套完整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6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 90%。

  (四)托克托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以托克托工业园区为核心区域,向托克托县及周边地区扩展。

  2.发展思路。将工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利用玉米淀粉等原材料开发下游产品,做大做强生物制药产业;依托电力能源开发冶金、化工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3.循环产业。生物制药产业链:利用当地玉米资源加工玉米淀粉,开发生物制药及饲料产品。冶金、化工产业链:以煤电为基础,综合开发利用高铝粉煤灰,制取铝硅合金、氧化铝,发展电解铝和铝深加工产业。

  4.支柱企业。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牧金河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内蒙古金河公司。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以电力能源为基础,以生物制药、冶金化工工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5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5%。

  (五)乌兰水泥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及周边地区。

  2.发展思路。整合电力、建材两大行业资源,将水泥、热电生产与城市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再生资源的充分利用,改善环境,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3.循环产业。热电联产产业链: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后形成的中水发电,利用生产水泥熟料的余热和城市垃圾焚烧的热量发电供热,利用自身及周边地区电厂的粉煤灰生产水泥。

  4.支柱企业。乌兰水泥集团。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水泥、电力联动的生产方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5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100%。

  (六)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1.区域。通辽市科尔沁区及开鲁县境内。

  2.发展思路。以当地玉米资源为依托,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建设以玉米为原料的生物发酵基地,建成具有地区特色的循环经济示范区。

  3.循环产业。玉米深加工产业链:以玉米为原料,开发酒精、味精、赖氨酸、醋酸乙烯、醋酸乙脂、冰醋酸、L—乳酸等下游产品,从其生物渣中提取纤维蛋白饲料和有机肥,把生产过程中的余热用于城市供热和发电,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电、铝加工产业链:以自备电厂为基础,发展电解铝,开发铝导杆、电缆、型材、铝合金等下游产品。

  4.支柱企业。通辽梅花味精生物公司、通辽万顺达淀粉公司、通辽通德淀粉公司、通辽中科天元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利牛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鲁玉王公司、通辽盛发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通顺铝业有限公司、山东焦州铝材公司。

  5.主要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以玉米为原料的生物发酵基地和铝业深加工基地。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6亿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2.04吨标准煤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

  四、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领导。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需要多方面相互协作的系统工程,事关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节能、节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自治区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工业、发展改革、科技、环保、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和统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内的企业要通过重组、联合扩大规模,围绕核心资源强化深度加工,增强产业间的关联度,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示范区。淘汰落后技术装备,清理整顿“五小”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节水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示范区成为经济、环境和生态紧密结合,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

  (三)制定促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超标准电价和水价,限制超标准用电、用水。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的财政、税收、投资、土地、排污费返还等优惠政策和废物资源化、再利用的激励政策,切实发挥有关政策在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四)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区资金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内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五)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相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自治区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将其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化发展计划,提高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自治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组织推动循环经济示范区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的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循环经济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适合我区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提高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使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成为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核心区。

  (六)制定相应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区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规则,制定重点行业消耗指标及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试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