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办发[2006]137号
颁布时间:2006-06-27 10:05:23.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商运字[2006]32号),商务部“品牌万里行”车队将于7月3日-6日在我市开展宣传推广品牌活动。为组织实施好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活动,宣传普及品牌知识,推介我市自主品牌,展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现就做好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明确意义
组织实施好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活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展示宁波品牌之都、商贸名城、中国出口品牌第一城和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次难得机会,是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提升我市品牌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明确意义,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好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各项活动。
二、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动员和组织好本地的品牌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各项活动;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宁海县、鄞州区、北仑区政府要配合做好商务部“品牌万里行”车队在本地的采访活动,按照“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要求,做好沿途环境布置,协助被采访企业落实采访活动,同时要落实对“品牌万里行”车队迎接、欢送和其它有关接待工作。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组委会的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人员,做好工作方案,抓紧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效率提高;要加强信息联络工作,随时掌握活动动态,把握筹备工作进程,做到上下沟通,及时应对;要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交通、治安、餐饮、采访会场等重点环节的保障工作;要做好本地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宁波站活动顺利开展。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