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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的通知

皖政[2005]18号

颁布时间:2005-03-06 16:23:57.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861”行动计划。一年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大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全省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是实施“861”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为落实省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号召,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现就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实施“861”行动计划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统筹谋划,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05年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安排和实施项目过程中,要注意进一步完善生产力布局,注重发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作用,培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聚,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建设效益。要注重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基础产业与加工制造业的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各项规定,努力实现项目建设与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将降耗减污的要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地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作为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努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理机制,组织精干力量编制“861”行动计划重大领域专项规划,为重大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要按照“动态管理、梯次推进、滚动发展”和“投产一批、建设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指导思想,强化项目储备机制,在抓好在建项目、抓紧开工新项目的同时,再提出一批具有战略性的、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确保新增项目储备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健全协调调度机制,对“861”行动计划项目特别是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逐月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确定一批直接调度的重大项目,增强协调调度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形成高效服务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提高效率。对经省政府批准列入“861”行动计划的企业投资项目,除按规定需上报国家审批、核准或省政府核准的,其余项目一律视同已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可直接办理土地、环评和城镇规划等方面的手续。需要国家或省审批、核准的项目,环保、土地等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要切实保障“861”行动计划项目土地供应,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861”行动计划项目,盘活的存量土地在配置上向“861”行动计划项目倾斜。

  二、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抓手,把项目进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紧紧围绕项目开工、在建、储备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落实建设条件,努力提高项目立项成功率、开工率和建成投产率。要突出抓好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建设进度。继续抓好省政府直接调度的20个重大项目和企业,一企一策,明确年度目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在深入推进“861”行动计划的过程中,要把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优势领域,改善薄弱环节,努力增强我省经济综合竞争力。在继续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认真抓好制造业项目。继续壮大现有优势产业,提升结构层次,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巩固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要根据市场需要,在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具有发展潜力行业领域提出并实施一批新项目,实现薄弱行业的突破,力争到2007年全省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三、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解决资金制约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更多地运用市场的办法,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继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及时衔接资金计划;积极推动现有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资合作和兼并重组。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扩大资本市场筹资规模;进一步开放投资市场,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广泛吸收社会投资,放手让民间投资参与“861”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大开放战略,大力引进外资,面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861”行动计划项目为载体,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以及专业招商、产业招商等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四、健全和强化项目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

  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把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储备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量化管理。省发展改革委要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办法,严格项目的考核和奖惩。适当安排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专项资金,与项目建设挂钩,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奖代补”。

  附件:《安徽省“861”行动计划》(2005年版)(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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