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6]18号

颁布时间:2006-03-28 14:04:29.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应对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天津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津政发[2004]107号),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

  本预案所称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以下三种状态之一:

  (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两大公司)成品油库存量突破警戒线(即全市3天需求量)。

  (二)两大公司所属加油站中,有四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柴油或汽油断档脱销4小时以上,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的汽车超过50辆,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三)成品油零售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抢购、秩序混乱等)情况持续一天以上。

  二、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黄兴国。

  成员:市商务委李泉山、市发展改革委刘剑刚、市商务委赵建中、市委宣传部龚建生、市经委李朝兴、市交委王昌军、市建委苏文利、市农委王恒志、市财政局于永洲、市工商局王禹、市公安局葛毅、市物价局赵军、市质监局马伯禄、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薛良达、中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周建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李泉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的职责是:

  1.根据成品油市场形势,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2.全面掌握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应急供应中的重大问题。

  3.对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成品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有关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指令。

  (二)职责分工。

  总指挥:负责全市成品油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市商务委: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协调组织油源,及时解决成品油市场供应出现的问题和因成品油所产生的市场其他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市委宣传部:负责编写宣传提纲和新闻资料,组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消息,坚持正确舆论引导。

  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成品油的生产和加工。

  市交委:负责公路长途旅客运输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铁路、水路运输。

  市建委: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和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及正常运行。

  市农委:负责种粮农业、渔业、林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打击成品油走私、抢购、倒买倒卖、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加油站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及时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依据消防法规加强对涉油消防安全的监督。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成品油市场价格,注意市场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两大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油品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

  建立健全全市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产、供、销的动态监测,随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市商务委负责汇总成品油市场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正常状态下实行月报或旬报制度,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

  (一)两大公司及被确定为定点监测的企业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商务委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二)各区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区域成品油市场监测系统。

  (三)各级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要根据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深入现场,加强市场巡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建立市场报告制度。两大公司及有关经营单位、各区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市商务委和同级人民政府,市商务委在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后,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商务部报告。

  (五)经核实确定为应急状态的,市商务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启动供应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启动应急预案后,指挥部和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两大公司对直属加油站情况实行每日两报;各区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社会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建立日报制度。

  四、市场调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场异常波动出现后,各新闻媒体要从维护市场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发布涉及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的相关信息,报道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供应的举措、进展,消除社会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扩大生产,增加市场成品油投放量。两大公司要积极向总部请示调整成品油供应流向,千方百计扩大生产,根据总部的统一安排,将产品及时投放天津市场。同时,要根据市场紧缺的具体情况,调整生产方案,增加市场紧缺的成品油种类的生产。

  (三)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成品油资源。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紧急调运成品油进津。两大公司要积极安排自采,增加资源的调运。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打击倒买倒卖、囤积居奇、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五)监控流转环节。除国家统一安排配置的成品油资源外,对外发的成品油资源一律实行我市对外配送制,确保成品油资源的合理调配。

  (六)在成品油特别紧张时期,要优先保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公路长途旅客运输、港口、医院、部队、政府机关、发电和重点企业的用油。按区域指定专门的加油站,开辟专门通道,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等供油。

  (七)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市政府批准,实行全市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供应等必要的行政非常管制措施。

  (八)各相关部门在市成品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九)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当成品油价格上涨引发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市商务委要立即组织实施《天津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全市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五、预案的终止和其他事项

  (一)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两大公司所属加油站基本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资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由市政府宣布成品油供应紧张状态解除,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凡从事成品油生产、加工、批发、仓储、运输、零售的企业以及各相关单位,都必须遵守本预案的规定,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大局,无条件地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绝不允许出现各行其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