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A级金融信用市”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的通报

鄂政发[2006]35号

颁布时间:2006-06-19 15:54:58.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全省信用环境及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过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等10个市2005年度“A级金融信用市”称号,授予武汉市蔡甸区等22个县(市、区)2005年度“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称号(名单附后),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着力打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各地要认真学习A级金融信用市、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的经验,大力推进争创优质信用区域工作。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对优质信用区域实行信贷倾斜,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湖北省2005年度“A级金融信用市”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名单

  一、A级金融信用市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樊市、荆门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

  二、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

  武汉市蔡甸区、大冶市、阳新县、郧县、公安县、五峰县、远安县、长阳县、枝江市、保康县、谷城县、汉川市、应城市、蕲春县、武穴市、团风县、英山县、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宣恩县、来凤县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