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食药监市[2006]155号
颁布时间:2006-07-18 10:03:23.000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2006年药品抽验计划,我市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和各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
2006年1月—6月全市共完成监督抽验和专项抽验3575批次,共检验出不合格药品80批次,不合格率为2.24%.
2006上半年抽验发现的80批次不合格药品中,有64批次在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中刊登(其余16批次正在核查过程中),2005年下半年抽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12批次本期予以公告,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76批次。2006年上半年抽验分布情况如下:在全部的抽验药品中,化学药制剂1558批,检出不合格药品15批,不合格率0.96%;抗生素575批,检出不合格药品6批,不合格率1.04%;中成药932批,检出不合格药品6批,不合格率0.64%;中药饮片510批,检出不合格药品53批,不合格率10.39%.
从2006年上半年全市药品监督抽验结果看,我市在生产、流通领域的药品质量情况基本良好,但在基层使用单位中药饮片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各药品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药品质量监管力度,并注意各类药品抽验比例和整体工作进度,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根溯源;加大对中药饮片、医院制剂及基层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单位的跟踪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