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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电子政务建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蚌政办[2006]61号

颁布时间:2006-09-04 14:18:40.000 发文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电子政务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四日

  电子政务建设考核暂行办法

  为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目标任务,促进电子政务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二、考核要求

  自评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与项目建设相结合,进行百分制测评。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在一个单位,并有专人专职具体负责开展电子政务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电子政务建设,指定一个科室(部门)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有网络技术安全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电子政务经费落实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二)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服务需要,制定相应的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等电子政务建设。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便民服务需要,制定年度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有工作效果。

  (三)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辖区内所属行政办公用非涉密计算机进行互联,组建政务局域网,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本单位局域网建设,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资源利用工作,做好已建成电子政务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做好网络的安全维护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应网管人员,制定并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与网络安全。

  (四)政府网站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有条件的市政府部门、直属单位都要建立网站,并与市政府网站链接。各单位网站页面风格、链接浏览速度、分类检索、索引导航、统计分析等功能结构合理,能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服务并实现交互,开辟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在线咨询等渠道,设置网上查询、下载、办事等服务功能。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众对网站所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做好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栏目在线回复、建议征集等工作。

  (五)电子政务应用。积极建设和使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领导成员要带头推动,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公文传输、数据交换、资源共享电子化,提高办公自动化在政务办公方式中的比重。

  (六)电子政务培训与宣传。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宣传与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免费电子政务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相应免费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宣传信息化建设成就,普及信息化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创造条件,引进、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

  四、考核组织

  电子政务建设考核工作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建设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及有关专家,采取平时监测评分和抽查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进行考核测评。

  五、奖项设置与标准

  电子政务建设奖项设“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个人”,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表彰。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考核获前3名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考核获前15名的,授予“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对获得“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集体”的单位,分配1名“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对未获得“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集体”,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进步明显的,适当分配“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个人”名额。“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市政府办公室初审后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蚌埠市县区、开发区电子政务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2. 蚌埠市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蚌埠市县区、开发区电子政务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实际  得分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10分

  1.落实分管领导 3分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落实工作制度 3分

  3.落实具体工作人员 4分

  2.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0分

  1.制定电子政务工作计划 5分

  2.制定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5分

  3.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30分

  1.开展本县区、开发区的局域网建设工作,将各部门非涉密计算机进行互联组建成电子政务局域网 10分

  2.将本县区、开发区政务局域网接入蚌埠市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10分

  3.网络的安全维护工作有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应网管人员及制度,确保信息与网络安全 10分

  4.政府网站建设 20分

  1.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网内容保障,做好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栏目在线回复和建议征集等工作 20分

  5.电子政务应用 20分

  1.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建立县区OA分中心,各部门内部办公广泛使用OA系统 7分

  2.使用OA系统进行公文交换 5分

  3.参与、配合市政府公共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接入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数据中心获取实时共享的资源提供保障 5分

  4.使用政务邮箱开展各项对外联络工作。在有关对外材料,如通知、名片等上面印有政务网统一电子邮箱和门户网站地址3分

  6.电子政务培训宣传和人才培养 10分

  1.参加市免费电子政务培训 2分

  2.在本单位按计划开展免费电子政务培训 3分

  3.开展信息化宣传工作 2分

  4.培养、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 3分

  注:各项目的分值为该项目最高分值,按完成效果实际评分。

  附件2:蚌埠市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实际  得分

  1.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10分

  1.落实分管领导 3分

  2.落实具体工作人员 3分

  3.落实工作制度 4分

  2.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0分

  1.制定电子政务工作计划 5分

  2.制定电子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5分

  3.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0分

  1.开展本单位的局域网建设工作,将本单位非涉密计算机进行互联组建成本单位政务局域网 5分

  2.将本单位政务局域网接入蚌埠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5分

  3.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将本单位业务系统迁移到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运行,为政务信息的共享与整合创造条件 5分

  4.网络的安全维护工作有保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相应网管人员及制度,确保信息与网络安全 5分

  4.政府网站建设 20分

  1.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网内容保障,做好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栏目在线回复和建议征集等工作 20分

  5.电子政务应用 30分

  1.使用OA系统进行公文交换 18分

  2.参与、配合市政府公共数据库等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要求接入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数据中心获取实时共享的资源提供保障 8分

  4.使用政务邮箱开展各项对外联络工作。在有关对外材料,如通知、名片等上面印有政务网统一电子邮箱和部门门户网站地址。4分

  6.电子政务培训与宣传 10分

  1.参加市免费电子政务培训 3分

  2.在本单位按计划开展免费电子政务培训 3分

  3.参与和支持市电子政务工作,开展好电子政务宣传 4分

  注:各项目的分值为该项目最高分值,按完成效果实际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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