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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陕政发[2008]30号

颁布时间:2008-07-09 11:51:57.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世界科技园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标志。西安高新区经过17年的发展,成为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六个试点园区之一,是我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体和标志。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科技园区,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支持西安做大做强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加快建设创新型陕西的重要突破口,对于建设西部强省具有重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中国内陆特色的世界科技园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坚持高端化、集约化、辐射化、特色化的发展原则,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培育集成电路、软件及服务外包、新一代通讯和先进制造业等优势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规模经济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的研发基地和产业基地。

  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实施“三步走”战略,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高端人才荟萃、创新创业活跃、产业集群发达、新兴业态兴旺的科技创新之城,拥有一批世界的科技产业人才,拥有一批世界的自主创新成果,拥有一批世界的科技企业,使西安高新区成为具有机制、环境、要素、绩效的科技园区。

  第一步,到2010年,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知识产权达到2万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年均26%,全区营业收入达到3700亿元,为建设世界科技园区奠定基础。

  第二步,2011年到2015年,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世界知名企业达到2家,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20家,知识产权达到3万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年均23%,2015年全区营业收入达到10000亿元,使西安高新区成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示范区。

  第三步,2016年到2020年,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世界知名企业达到5家,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知识产权达到5万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年均20%,2020年全区营业收入达到25000亿元,使西安高新区成为具有中国自主创新特色的世界科技园区。

  二、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引进国际国内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聚集地

  把聚集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当作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核心任务,大力吸引和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园区管理所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及其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国际科技创新交流活动。

  2008年到2020年期间,省政府每年出资1000万元、西安市政府和西安高新区每年出资4000万元,共同设立50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科研和生活费用补贴、国际著名猎头公司中介费补贴、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补贴等,努力在关键领域引进和培养100名国际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军人才和1000名掌握国际前沿技术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建立人才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2—5年的《陕西居住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家属在购房、医疗、保险、就学等方面,享受本省城市居民待遇。

  三、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

  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由省、市政府和西安高新区共同投入,在西安高新区注册成立创业投资公司,引导国际国内著名创业投资公司围绕西安高新区主导产业,每年重点支持50—100个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培育一批高科技种子企业。

  省政府已设立的有关专项资金,要优先扶持西安高新区企业。全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优先在西安高新区实施。积极帮助西安高新区企业争取国家各项扶持资金,并加大资金配套力度。

  西安高新区要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支持力度,逐步设立总额为10亿元的创新专项资金和20亿元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快中小科技企业成长,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切实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政策,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西安高新区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导和支持国际国内著名工业研究院、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向西安高新区聚集。加强以西安高新区为中心的全省企业孵化器网络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和军民企业融合。

  四、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国际化的前沿阵地和招商引资的服务平台

  实行重大项目“一企一策”的政策。在西安高新区投资1亿美元或7亿元人民币以上,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或世界知名跨国公司设立的研发机构、分支机构及具有重大品牌影响和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由省市重大项目联席会议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确定扶持与优惠政策。对财税优惠部分,省市区按照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分担。

  积极发挥西安高新区招商平台作用。全省各地可在西安高新区设立招商引资机构,按照信息共享、相互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联合招商,促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整体推进。

  五、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陕西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体制创新的试验区

  根据省委支持西安加快发展的十一条措施,凡是可以下放的权限,包括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类项目的确认权、外商投资领域审批权、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审批权、进口设备确认权等,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或委托,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实施,切实提高西安高新区的办事效率和管理能力。

  不能下放西安高新区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可直接受理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项目核准或审批的申报文件及材料,同时在西安市相关部门备案。省级有关部门,对西安高新区的重要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支持改革创新试点。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可在西安高新区率先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服务的新模式,对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六、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统筹城乡发展,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陕西省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试验区

  支持城乡一体化管理服务。按照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在西安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支持西安高新区托管规划区域内的农村,对规划区域内城乡土地、建设、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等城乡经济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变城乡二元管理为西安高新区一元化管理。

  西安高新区管理的农村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以配套政策为保证,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大胆创新,为全省积累经验。

  七、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跨区域合作发展,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辐射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总部基地

  支持西安高新区与省内其他开发区和区县按照“总部+基地”的模式开展战略合作,在相关区县设立高新技术产业配套基地,辐射西安高新区的体制、机制、管理、服务、招商和项目、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加强西安高新区与全省各地产业的配套和互动。

  八、大力加强西安高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区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充分发挥省上三大投资公司的作用,加大创投企业上市融资的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推进西安高新区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的股份公司化改造和上市。支持西安高新区纳入国家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园区,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股份制公司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大力推进西安高新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在2020年前,优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发行企业债券,争取融资300亿元。

  加强投融资环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在西安高新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抵押、可动产抵押等灵活多样的金融创新。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企业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西安高新区优势企业和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科技投融资的发展。

  九、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探索集约用地模式,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科技产业集约用地模式的示范区

  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优先发展投入产出比高的高科技产业,大力支持西安高新区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经济贡献和土地供应大体同比的原则,省政府在西安市的计划内单列西安高新区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审批直通车制度。今后,每年全省新增用地指标向西安高新区倾斜。对投资额3亿元以上,每亩投资强度250万元以上,投入产出比1∶3以上的项目,视同陕西省重点项目,确保优先及时供地。

  十、大力加强省市共建领导体制,形成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合力

  建立省政府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科技园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

  把西安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园区,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面临严峻的竞争形势和诸多困难。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只争朝夕、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支持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西安市政府要制定支持创建世界科技园区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形成建设世界科技园区的合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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