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办发[2008]220号
颁布时间:2008-07-08 13:5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举全国之力”帮助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并安排部署我市对口支援四川省崇州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对口支援崇州市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对口支援崇州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王鸿举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奇帆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刘学普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泰来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杨庆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晓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明媛 市经委副主任
邓 睿 市教委总会计师
皮晓青 市科委副主任
王 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袁天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立维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元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建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周时洪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丛 钢 市建委副主任
汪子发 市规划局副局长
鲁荣平 市市政委副主任
滕宏伟 市交委副主任
王建秀 市水利局副局长
罗泽宽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国华 市商委副主任
肖 敏 市文化广电局副巡视员
屈 谦 市卫生局局长
田恒轩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助理
李永春 市审计局副局长
廖庆轩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伟智 市环保局局长助理
王声斌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定国 市旅游局局长助理
冉健桥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杨选民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周 波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邦平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马开宇 市政府驻四川办事处主任
陈 健 市工商联副会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决策我市对口支援崇州市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政策、规划等,议定和检查对口支援的有关重大事项,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由杨庆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泰来、沈晓钟、陈元春、丛钢、马开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规划协调组、建设协调组、资金协调组、社会帮扶协调组、驻崇州协调组等,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驻四川办事处牵头组成。
二○○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