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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发改办[2008]585号

颁布时间:2008-05-15 13:42:23.000 发文单位:陕西发展改革委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直接波及我省,对我省特别是汉中、宝鸡、安康等市造成了严重影响。在突发的重大震灾面前,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现镇定,积极应对,经受住了考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随着震情的逐步稳定,我们将迎来繁重的恢复重建工作。

  为了加强对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决定成立以祝作利主任任组长,黄赛蒙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投资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情况和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发展改革委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对道路、桥涵、电力、通信、水库等基础设施灾情险情排查工作,在尽力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的同时,尽快掌握因震受灾情况,着手编制恢复重建计划,根据轻重缓急做出妥善安排。

  二、在抓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全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抓好经济运行组织协调和重点项目建设,抓好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到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市场供应,防止物价异常波动。积极做好各种抢险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和储备工作,千方百计保证煤电油运各环节的衔接,创造一切条件保障灾区重要救灾物资、医疗抢险应急调动渠道的畅通。

  四、抓紧对在建重大建设项目受损情况调查评估,加强对项目施工建设隐患的排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受损较重的建设项目,要组织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研究提出修复方案。省统建办要对承担的统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五、省、市(区)及灾区各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就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做到及时了解地震灾害情况,及时掌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及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和进度安排。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将就我省基础设施遭受损害情况及恢复重建安排方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专题汇报。

  六、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继续保持镇定自信的良好精神状态,加强对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正面引导,不随意听信和传播社会上的各种传言,努力维护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同时要踊跃开展献爱心、支援灾区活动。对汉中、宝鸡等受灾较重市及部分县急需解决的具体困难,省发展改革委将尽力给予支持,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视需要也应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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