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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业务操作规范

粤外经贸加字[2000]096号

颁布时间:2000-10-24  发文单位: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各市外经贸委、顺德经贸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我省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审批管理,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厅结合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业务操作规范》。现将该《规范》印发给你们,供各市参考,并公开接受大家监督。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业务操作规范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我处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审批管理,使管理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依法行政。根据我厅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处日常业务的操作规范。

  一、依法审批,规范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的方针,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办事公正、公平、公开。

  2)、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3)、加强宏观管理,把工作重点从日常审批逐渐转向依法监管,保证管理到位,达到宏观管理的目的。

  4)、廉政、勤政;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二、健全处内部办事制度

  1、办理一般日常审批业务,由业务分管人员审查企业材料,出具书面初审意见,报处领导审定。

  2、需报厅领导审批的业务或其他重大事项,由业务分管人员报处领导审核后,报厅领导审批。

  3、实行公章专人专管,加盖公章必须有处领导签名,经登记并由专人负责。

  三、完善业务管理制度

  (一)、加工贸易审批管理

  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详见《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有关业务审批原则和程序》)。

  (二)、进出口计划管理和进出口审批业务管理。

  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管理和审批发证业务管理的规定办理。(详见《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有关业务审批原则和程序》)

  四、落实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行政。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

  2、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加工贸易和进出口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企业的各类审批业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3、对加工贸易审批情况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落实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认真审查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坚决杜绝和防止三无企业骗取加工贸易经营权和进出口指标进行倒卖,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

  5、严厉打击走私和倒卖配额的行为,对有走私和倒卖配额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加工贸易经营权或配额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以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6、公开办事原则和程序,公开接受大家监督。

  附: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有关业务审批原则和程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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