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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偿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月度终了,应当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短期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例】2×11年1月1日,甲公司自乙商业银行借入一年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100 000元,年利率6%。甲公司于2×12年1月1日归还该笔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2×11年1月1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短期借款 100 000
2×11年每月月末确认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0
贷:应付利息 500
2×12年1月1日,甲公司归还本息的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100 000
应付利息 6 000
贷:银行存款 10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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