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会计出纳基本知识问题集锦100问(十三)

来源: 编辑: 2009/09/23 14:42:31  字体:

  56.什么是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分哪几种?

  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到银行开立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在银行开立的户头,也是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贷和转账结算以及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它具有监督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的作用。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上述各类账户均有不同的设置和开户条件。

  57.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起择原则。

  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挥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

  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58.怎样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1)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颗图章。它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59.怎样开设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①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②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

责任编辑:zoe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