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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
(1)批准赊销信用与销售相互独立。防止信用风险:
(2)批准赊销信用与发货开票相互独立:
(3)发送货物与开票相互独立:
(4)发送货物与记账相互独立:
(5)收取货款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记录相互独立:
(6)批准销售退回与折让业务和记账业务相互独立:
(7)批准坏账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
(8)编制和寄送客户对账单与收款、记账业务相互独立:
(9)执行内部检查与业务办理、记录相互独立。
在现销方式下,可以省略赊销信用的批准环节,其他各环节与赊销方式相似。应注意现金收取环节的控制,收到现金应立即填制有关责任凭证,收取现金的职责与记账职责分离。
2.信息传递程序控制
建立健全销售与收款业务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要求管理当局对于相关的信息传递程序实施严格有效的控制。
这些控制包括:授权程序、文件和记录的使用、独立检查、实物控制、定期寄出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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