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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后编制的,是作为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日常工作中还通俗地称其为会计分录凭证。记账凭证按其填制的方式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两种。
单式记账凭证是指列示同一经济业务的其中一个科目的记账凭证,同一经济业务涉及几个会计科目,就填列几张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是列出同一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的记账凭证。这种记账凭证是在一张凭证上面,记录反映一笔经济业务完整的会计分录。
复式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式样,也有只使用同一式样的记账凭证。
1、识别记账凭证造假的常规审查记账凭证的审查,就是审核已填制好的、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凭证填制的规定及要求,证实企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上有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存在的一种审查,其基本项目有:
(1)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是否完整,有无缺少或空白,主要是看填制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科目及其借贷方向、填制、出纳、复核及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等,是否清晰、准确。
(2)审查科目的运用是否针对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借贷方向是否正确。
(3)审查各级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的签章是否齐备,其会计责任是否明确,有无手续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
(4)复核记账凭证的单价、数量和明细金额、合计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多计、少计和误计。
(5)核对记账凭证与对应的账簿记录是否一致,有无出入或账证不符的情况。
(6)与所附的原始凭证核对,视其数量、金额、摘要等是否一致,有无证证不符的现象。
(7)审查科目对应关系及借、贷金额是否正确,两类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
独立地进行记账凭证检查,往往只能发现某些疑点及异常,对于一些“假账真做”和“真账假做”的情况并不能单纯依靠记账凭证的检查。因此,记账凭证的检查应与原始凭证及会计账簿检查合理搭配起来,才容易把握有关问题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查出隐藏其中的会计错弊。
2、记账凭证会计造假的常见形式(1)会计造假。
记账凭证中可能发生的会计造假方式主要有:
①“假账真做”,即指无原始凭证而以行为人的意志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②“真账假做”,即造假者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忽略某些业务中涉及到的中间科目,来混淆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打乱查阅人的视线。例如某企业财务部会计李某,利用外币汇率频繁变动,将企业需要兑出的5 000美元(当时汇率为1∶ 8)先折为日元,汇率为1∶ 100,然后再将500 000(5 000×100)日元折为人民币50 000元(汇率为1∶ 10),李某做账时“真账假做”,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日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两次折换,记作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一次性兑换,两者的差额成为李某的私人收入。这笔业务实际上应做的账面记录为:
借:银行存款——日元户50 000(500 000日元,汇率1∶ 1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40 000(5 000美元按汇率1∶ 8)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10 000
借:银行存款50 000
贷:银行存款——日元户50 000
而李某做的假账为:
借:银行存款40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40 000
③“障眼法”,就是对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造假者采用这种手法使记账凭证的摘要往往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或让摘要空出不写,或者粗粗写上让人不得要领的几个字,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因私设小金库而被查处,该厂领导吸取“经验教训”,认为以货币形式设置“小金库”容易引起审查人员的注意,而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则不那么引人注目,于是自2005年始以购买材料的名义,以乱计成本费用等方式,购买金卡、金币、邮票等有保值和增值潜力的商品70余万元,并将之置于账外。其具体操作过程是:原始凭证不开品名,在填制记账凭证时统称为购料,购买办公用品后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此类记账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审查人员应当高度警惕。
3、记账凭证会计造假的识别技巧对记账凭证检查的主要方法有审阅法、核对法、查询法等。
(1)审阅法。
为了增强查找舞弊的准确性,提高审查的工作效率,审查人员可以首先采取审阅法对记账凭证的重要部位进行技术观察和审视。具体内容是:
①记账凭证的外在形式,视其基本要素是否表达清晰,有无粗糙、模糊之处,其手续是否完备,填制的经手人和复核人是否签章。
②记账凭证所载会计分录,视其所运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能否反映原始凭证所载的经济业务,其对应关系是否明确,指向是否清楚,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层次是否分明,所涉金额是否无误。
③记账凭证的摘要,能否说明经济业务的轮廓和梗概,有无似是而非之处。
④如果记账凭证系采用计算机填制的,要对其所采用的科目编号进行查对,视其有无混淆不同会计科目的顺序及其编号,填制凭证的操作程序有无错误,操作后有无存盘或保留必要的备份。
有时企业的记账凭证数量非常大,审查人员一般较难对其进行全部而详尽的检查,审查人员可以采用抽样审查的方法,这样可使审查有所侧重,并能提高效率。
(2)核对法。
在初步审阅的基础上,如发现了异常或疑点,应立即将记账凭证的可疑之处或疑点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也是对记账凭证进一步地检查。核对的内容主要是核对会计科目核算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记账凭证中的借贷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特别是对附有多张原始凭证的情形,应对其进行加总验证,不但要核对数量、金额,而且要核对其业务内容、凭证张数、业务发生的时间等;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分录记账凭证合计数是否相符;核对记账凭证与明细账、日记账及总账,看其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矛盾的地方。如果发现了明显的矛盾且不能正常解释的异常凭证,审查人员应该做进一步的查询。
(3)查询法。
查询是指审查人员针对记账凭证中出现的异常和可疑之处,向被查单位有关操作人员、当事人或者知情人进行询问。询问可以公开、当面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查询也包括函询,函询有积极函询和消极函询两种方式。函询对象一般是出具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凭证的经办人、被查单位的货主或者客户等,查询中应查清记账凭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取得有关问题的证据材料。
(4)其他方法。
在记账凭证检查中,审查人员还应该综合使用其他的技术方法:
①使用比较分析法,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的时间、业务发生地点、所涉及的数量、金额等进行分析。可以对比其他正常业务凭证,找出可疑凭证的破绽;对比发生误差的凭证,找出错误和舞弊的共性。
②使用经验判断法,分析和判断记账凭证错误和舞弊的动因和根源,界定其对相关业务及会计资料的影响。
③采用计算统计法,分析记账凭证发生舞弊的概率,计算出凭证舞弊所涉的金额。
④也可以采用内查外调法,对在被查单位内部无法查清楚的特殊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寻访,以收集外部审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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