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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企业中的大量实地调研,我们发现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
其一,企业设置的部门机构及其职责比较混乱。有的企业设置了专门的内控部门,有的设置了风险管理部门,有的两者并存。从报告对象角度看,有的部门向董事会报告,有的则向总经理报告。从报告的内容上看,由于权限不清,具体职责不清,报告内容也不规范。
有的企业对一个报告,仅修改一下标题便分别报送给国资委和财政部,而不考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与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不同侧重点和不同要求。
其二,从企业内控工作的责任落实角度看,相当部分企业将责任落实在总会计师和财务人员身上,也有部分企业落实在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内审部门负责人身上。这样的安排导致其他部门人员置身事外,而相关负责部门则感觉压力太大,难以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
其三,企业普遍感到难以掌握内控工作的目标设定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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