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会计科目核算指南>负债类> 正文

代理兑付证券款的账务处理

2010-11-12 13:41 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兑付证券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兑付记名证券,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按兑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兑付无记名证券的,还应通过“代理兑付证券”科目核算。

  (二)收取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收入,向委托单位单独收取的,按应收或已收取的手续费,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等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手续费与兑付款一并汇入的,在收到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应兑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事先取得的手续费,贷记“其他应付款——预收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科目。兑付证券业务完成后确认手续费收入,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收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科目,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收到但尚未兑付的代理兑付证券款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