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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9]63号

颁布时间:2009-07-21 14:16:18.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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