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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豫国税发[2009]296号

颁布时间:2009-11-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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