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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和代表处金融保险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9]187号

颁布时间:2009-09-17 11:32:1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和代表处金融保险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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