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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9]1号

颁布时间:2009-01-04 09:16:5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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