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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所[2009]5号

颁布时间:2009-01-05 16:46:19.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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