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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9]4号

颁布时间:2009-01-15 17:06:48.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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