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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9]28号

颁布时间:2009-02-26 16:00:43.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九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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