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35号

颁布时间:2009-03-04 09:20:56.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