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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粤地税函[2009]164号

颁布时间:2009-02-27 12:00:5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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