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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8年第4批出口退(免)税计划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8]259号

颁布时间:2008-10-10 13:48:33.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计划,现分配下达我省2008年第4批出口退(免)税计划(详见附件)。请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的退库和免、抵税的调库工作。

  附件:2008年第4批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表(略)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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