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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54号

颁布时间:2009-03-31 09:36:39.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将在清理后另行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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