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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9]119号

颁布时间:2009-04-10 16:02:4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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