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135号

颁布时间:2009-05-11 14:35:49.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开具使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商务厅决定自2009年5月18日起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系统登陆地址:;同时原“二手车发票开票系统”停止使用。为保证数据安全,维护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的权益,避免企业用户被非法盗用,各地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要采取必要的数据安全措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