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09]219号
颁布时间:2009-05-13 17:03:0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6月10日前完成CTAIS系统内的企业各项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与补录、申报信息核对等准备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安装、数据汇总及上报工作另行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