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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8]254号

颁布时间:2008-12-04 10:22:49.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保障

  《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二十四字”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新时期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意见》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并从组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意见》的落实。

  所得税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工作,涉及其他各个税种的管理,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局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开展各项工作。要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所得税管理队伍,以适应现在乃至将来所得税管理工作需求。各地可在稳定现有的所得税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将具有较高税收业务水平,并具有一定实际征管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所得税管理岗位。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力度,促进所得税管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进一步夯实所得税管理基础

  要充分利用核心征管软件上线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对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论其规模大小,核算是否健全,全部纳入核心征管软件进行管理。对新纳入管理的企业征管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录入;对以往已经录入的企业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核对,保证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三、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按照《意见》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各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管理,抓好不同类别企业的管理重点,实现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实施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分行业管理,特别是要结合本地经济状况、税源结构,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重点税源行业的所得税管理,按照“抓好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思路,逐步实现对全行业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的目标。

  四、稳步推进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较复杂、专业要求高的工作,需要长期摸索、逐步深入。现阶段,各级税政部门要在实施分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借鉴武汉市、鄂州市纳税评估试点的经验,重点抓好企业所得税案头评估。结合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通过对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的分析、第三方数据的比对,评估纳税人申报事项的合理性,找寻纳税申报疑点,并据此做好相关的后续管理事项。要注意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不断总结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各市州局每年年底前要向省局(税政二处)报送一至二个典型评估案例。

  五、加强企业所得税调研工作

  新税法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政策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对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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