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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152号

颁布时间:2009-05-27 16:27:04.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目标的实现,省局决定通过深化数据分析,查找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评估,促进堵漏增收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向管理要收入、要效益、要质量,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实施堵漏增收工作,促进税收收入增长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薄弱环节的管理得到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做到应收尽收。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建立数据分析长效机制,认真查找税收薄弱环节

  1.成立数据分析小组。省局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牵头,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货物和劳物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等部门参加,抽调专人组成税收分析小组,明确数据分析的责任分工和任务,深入开展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个体等国税管理的各类纳税人征管状况分析;开展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国税征收的各税种管理状况分析;开展税源管理、纳税申报、欠税管理等征管环节的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其他税收分析。

  各省辖市、县(市)、区国税局也应比照省局,抽调人员组成税收分析小组,定期开展税收分析。

  2.建立数据分析发布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数据分析发布制度,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发布,适时对各地分析结果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互查和抽查。

  2009年上半年,每月开展1次数据分析,以后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数据分析,并抓好反馈落实。对通过税收分析发现的问题,除下发数据分析报告外,还要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抓好跟踪问效。

  (二)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评估,实施堵漏增收

  省局数据分析小组经过分析,形成了《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数据分析报告》(另行下发),共17类指标和4131个具体疑点。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分析报告中的疑点问题,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核查评估,促进堵漏增收工作。

  1.省局负责核查评估的内容

  省局组成核查评估小组,选取部分疑点纳税人,直接组织核查、评估,需要省局稽查的,移交稽查局查处。对各省辖市局负责组织核查和反馈的数据,省局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和复查。

  2.省辖市局负责核查评估和反馈的数据

  各省辖市局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基层局对以下16类指标和1119个具体疑点逐项进行核查评估(具体名单见数据分析报告),查找原因和漏洞,将核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省局,省局适时进行抽查。同时,各省辖市局也要选取一部分对象,直接进行核查评估。

  (1)核查双定户销售收入超出核定20%未补税户。对2009年1-4月份5339户(次)销售收入超出核定20%未补缴税款的纳税人,未补缴的593万元税款,逐户进行催缴,6月底前到位。

  (2)核查小规模企业低零申报户。对2009年1-4月份小规模企业零申报户、月均税额低于省辖市局个体户的低申报户,加强核查,对申报销售收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比照同行业、同规模、同地段个体户实行核定征收,加强小规模企业管理,减少税收流失。

  (3)核查未达起征点户。对未达起征点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临界点户、城区繁华路段户、集贸市场户、规模较大户等开展典型调查,严格定税程序,杜绝假未达起征点户,加强未达起征点户管理。

  (4)核查个体户均税负较低户。目前,全省个体户均税负存在地区之间、纳税人之间、行业之间等不平衡的现象,仍有加强管理的空间。各地应抓住重点地区、重点大户、重点市场、重点行业进行认真核查,结合计算机定税,加强定期定额管理,将税负较低户调整到位,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在工作中,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实际情况,不能搞一刀切和平均主义。

  (5)核查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户。对2009年1-4月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户进行核查,对零负申报异常的,采取评估等措施进行处理,加强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管理。

  (6)核查农产品、运输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三种抵扣凭证所占比例较大户。对2008年三种抵扣凭证占进项税额的比例大,增长快的纳税人进行核查评估,加强监控,杜绝虚开抵扣凭证情况的发生。

  (7)核查地税核定销售收入高于国税两倍以上户。对通过比对提取的地税核定销售收入高于国税两倍以上的纳税户进行核查,参照地税核定的销售收入重新定税。

  (8)核查同一纳税人注销后重新开业税负下降户。对同一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注销后一年内重新开业且核定销售收入明显下降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核定,避免用假注销偷逃税款行为。

  (9)负责核查评估存货量过高异常户67户。

  (10)负责核查评估消费税销售收入异常户4户。

  (11)负责核查评估存货、购进及销售关联比对异常户85户。

  (12)负责核查评估增值税销售收入异常户4户。

  (13)负责核查评估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收入关联分析异常户274户。

  (14)负责核查评估所得税扣除项目分析异常户33户。

  (15)负责核查评估所得税与营业税申报收入关联分析异常户47户。

  (16)负责核查评估应在国税办理所得税税种登记但未办理639户。

  3.各地参考数据

  对《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数据分析报告》中的省、市局组织核查以外的2978个具体疑点数据,各基层局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分析研究,自行决定是否核查评估,供在加强管理中进行参考,不需向省局反馈。

  (三)继续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实施整治增收

  对省局年初确定的三类企业一个重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责任目标,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要对当地税源状况和征管难点进行深入分析,创造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点面结合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防范和堵塞税收流失。要树立信息管税理念,充分利用纳税人申报信息、稽查案件历史信息、税收管理员采集信息、外部第三方信息等渠道,借助税收分析监控系统,已经建立起来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管理制度,人机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疑点的纳税人,运用评估、稽查等手段开展整治,提高整治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欠税管理,实施清欠增收

  各地应逐户核查欠税情况,澄清欠税底子,对综合征管软件欠税数据信息与计统部门欠税数据信息不一致的,分析原因,对由于垃圾数据形成的欠税,按程序及时报省局清理。要严格控制新欠,努力清缴陈欠。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清欠措施,对于正常开业的欠税户,要制定清欠计划,实行欠税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对于关停、非正常注销企业,应实地调查进一步核实企业现状,采取征管法赋予的法定手段积极清缴欠税。对于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企业的欠税,应及时逐级上报省局核销。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定期进行欠税公告。

  (五)落实征管制度办法,实施管理增收

  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文件和省局转发时提出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夯实征管基础,创新管理方式,实施管理增收。要认真落实和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纳税评估制度,加强税源监控;要加强户籍管理,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非正常户,加强注销户检查,防止利用注销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强化普通发票管理,实施票税比对,开展发票倒查,对开具金额2000元以上的普通发票进行查验,打击买假、用假、转借、虚开等发票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各税种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各税种的征管;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形成综合治税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税收征管实施堵漏增收工作是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是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确保完成收入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抓出实效。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收入规划核算处、稽查局、货物和劳物税处、所得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监督内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整个工作的统筹协调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地工作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各单位也应比照省局成立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单位要在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五统一”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调,突出工作的一体化整体推进,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要真正动员起来,集中精干力量打“攻坚战”,真抓实干,确保取得成效。

  (三)注重工作方法

  省局下发的分析报告给各地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指明了一个思路和方法,各地要在省局下发疑点数据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研究,通过选取点上的疑点数据进行解剖,总结方法,以点带面进行突破,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到疑点纳税人,不要仅仅局限于分析报告中涉及的疑点数据,不要就疑点核查疑点,而要以疑点数据为切入点,以增加收入为目标,与当前专项整治评估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分析核查评估。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不能搞简单粗放、一刀切、一阵风、平均主义式的整治,引起纳税人的不满。

  (四)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工作督导协调机制。省局将组织督导组,结合领导联点包片制度,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以及工作进度缓慢、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导。各地要对堵漏增收工作进度进行报告,建立分析通报制度,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

  对在核查中发现的数据失真和错误信息,及时进行更正;加强对纳税人申报规范化的指导,提高纳税人申报的质量;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软件应用和技能培训,提高规范操作水平,减少数据垃圾,提高数据质量。要丰富信息采集的渠道,加强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不断完善和提升数据分析的效率,建立分析、核查、落实、反馈、修正、提高的长效互动工作机制,逐步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促进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良性循环。

  (六)处理好堵漏增收与优化服务关系。

  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往往是问题较为突出,矛盾较为集中的地方,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处理好堵漏增收与优化服务的关系,通过堵漏增收加强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同时为企业的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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