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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09]38号

颁布时间:2009-07-06 11:07:59.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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