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09]39号

颁布时间:2009-07-03 11:09:2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