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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9]110号

颁布时间:2009-02-10 11:50:1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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