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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9]73号

颁布时间:2009-02-27 13:45:49.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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