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229号

颁布时间:2009-07-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9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