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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货[2009]12号

颁布时间:2009-07-31 11:54:15.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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