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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9]40号

颁布时间:2009-02-26 15:23:37.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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