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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网络资产分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9]35号

颁布时间:2009-03-11 14:59:46.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网络资产分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联合开展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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