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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季度免税出口卷烟及2009年度重点培育发展类卷烟免税出口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9]395号

颁布时间:2009-12-28 13:11:32.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季度免税出口卷烟及2009年度重点培育发展类卷烟免税出口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9]6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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