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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10]8号

颁布时间:2010-01-18 15:46:52.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0年1月1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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