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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废止]

深地税发[2010]56号

颁布时间:2010-02-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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