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沪财税[2010]28号

颁布时间:2010-04-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