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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10]259号

颁布时间:2010-05-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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