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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沪国税法[2010]31号

颁布时间:2010-08-17 15:32:33.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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