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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八批备案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函[2010]2370号

颁布时间:2010-10-08 13:39:55.000 发文单位: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八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0]2510号)转发给你局,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月八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十八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0〕2510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八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七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序号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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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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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鹤山市穗鹤二手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鹤山市穗鹤二手车交易中心

鹤山市雅瑶镇石湖工业区(佛开高速陈山出口旁)

529700

杨创业

0750—8993313

0750—898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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