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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鄂地税发[2010]185号

颁布时间:2010-10-11 13:04:30.000 发文单位: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鄂地税发 (2010)1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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